11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,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;存贷款绩效考核指标不合规,导致基层执行偏差的违法违规事实。
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60万元;吴某升(时任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濛州支行行长)、叶某芳(时任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)被警告。
责任编辑:张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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